一、注冊基本條件:
1、在符合《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》要求車間生產的樣品;
2、已有擬注冊產品適用的標準;
3、已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及法人單位營業執照
二、首次注冊程序:
重新注冊(產品無變化)程序:
三、注冊審查時限:
出具受理通知書后6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給予注冊的決定(技術審查時如通知申請單位補充材料,所需時間不包括在實質審查時限內,
補充資料時間不超過60個工作日,超過時限且未書面陳述正當理由的,將終止審查。終止審查后6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。)
重新注冊(原注冊單元同時有許可事項變更時),應按要求補充變化部分安全、有效性評價資料。
局受理大廳:鼓樓街5號華陽大廈1 樓大廳;技術審查:省藥品認證中心醫療器械審評部;
行政審查:鼓樓街5號華陽大廈醫療器械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