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注冊基本條件:
    1. 有擬注冊的產品樣品;
    2. 已有擬注冊產品適用的標準;
    3. 已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及法人單位營業執照;
二、首次注冊程序:
  

重新注冊(產品無變化)程序:

三、注冊審查時限:
    出具受理通知書后6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給予注冊的決定(技術審查時如通知申請單位補充材料,所需時間不包括在實質審查時限內,補充資料時間不超過60個工作日,超過時限且未書面陳述正當理由的,將終止審查。終止審查后6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。)
重新注冊(原注冊單元有產品實質性改變時),應按要求補充變化部分安全、有效性評價資料。

    局受理大廳:鼓樓街5號華陽大廈1 樓大廳;技術審查:省藥品認證中心醫療器械審評部;行政審查:鼓樓街5號華陽大廈醫療器械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