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項名稱 | 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核發 | |
子項名稱 | ||
申請情形 | 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核發(境內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登記事項變更) | |
事項類別 | 行政審批 | |
法定依據 | 1.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50號) | |
辦理條件 | 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證及附件載明的注冊人名稱、住所或生產地址發生變化的。 | |
申報對象 | 企業 | |
責任部門 | 行政服務中心 | |
聯系人 | 張祖強 | |
聯系電話 | 0591-86295228、86295301 | |
申報材料 | 申報資料使用四號字A4紙打印,制作封面和目錄,按以下順序排列,裝訂成冊,復印件加蓋公章并需核對原件。 | |
受理形式 | 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 | |
辦理結果獲取方式 | 申請對象窗口領取 | |
收費標準及依據 | 不收費 | |
受理地址 | 福州市鼓樓區東浦路156號展企大廈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樓行政服務大廳 | |
交通指引 | 28路; 68路; 72路; 75路; 127路至琴亭高架橋-公交車站下車100米即達或展企大廈停車場 | |
辦公時間 | 上午8:30—12:00 下午2:30—5:00(節假日除外,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:00—5:30) | |
法定時限 | 10個工作日《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》第六十條 | |
承諾時限 | 6個工作日 | |
時限說明 | 承諾時間不包含聽證、檢驗、檢測、鑒定、專家評審、現場檢查、補件等時限 | |
特殊環節名稱 | ||
特殊環節時限 | ||
特殊環節設定依據 | ||
辦理流程 | 1.申請2.審查3.批件制作及送達 | |
監督電話 | 省局醫療器械監管處 0591-87817040 省局監察室:0591-87823825 | |
辦理結果 |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| |
備注 |